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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代名将甘国宝自幼好学,勤读诗书,精学武艺,尤擅射箭。14岁应试文童试,屡夺群邑前茅,18岁中武秀才,19岁中武举人,24岁中武进士,后选授三等侍卫,师挂总兵,官至提督。甘国宝戎马一生,卫国安民,功绩彪炳,久为传颂。 相传,甘国宝童年时,好学射箭,上山下水弓不离身。初以村人种的冬瓜、葫芦为靶标,常使瓜破葫落,瓜园狼藉。村人念其年幼,少有计较。后来他又以猪狗鸡鸭等家禽家畜为靶标,常使村中鸡飞狗跳,死伤难免。到其家中索赔者不止一二。
当时,村中有人养一毛脚鸡。该种鸡体态娇小,羽翅丰盈,毛至爪上,犹如身穿长裤,故又称“穿裤鸡”。一日,甘国宝见到此鸡,尤为生奇,遂连发三箭,将鸡射死。鸡主闻讯赶到,大怒之下沿街追赶甘国宝,但甘国宝身如矫兔,无法追及。鸡主便提着死鸡至甘家索赔,甘父亨贵为人开通,欲以常鸡市价赔偿,鸡主不依,说:“此鸡与众不同,我已养它一年,喂食大米三箩,才重三斤,且此鸡肉鲜美,食之特补,价非常鸡所能比。”要求赔偿大米三箩方休。看热闹的村民都认为鸡主在漫天要价,趁机勒索。不想,甘亨贵提鸡细看,见此鸡确与常鸡不同,便开口说道:“鸡穿长羽裤,吃了家发富。”同意收下死鸡,并赔偿三箩大米。
此事传开后,人们认为毛脚鸡味美价高,优于常鸡,便广为饲养。而毛脚鸡之美名随之传至四方,代代流传,至今屏南境内仍有人家饲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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